智囊团141220
话题1:1、女乘客强制他人不允许下车是不对的,乘客或者说公民没有执法权利,我觉得可以打电话报警并让警察出面,或者调节,暂时不让其他人下车,直到警察到来;2、其他人想下车,可以私下调节,搜查后认为排除嫌疑即可离去;3、对于急着要走但又不配合搜查的人,在警察来之前,其他乘客无权禁止其离开,在警察来之后,可以由警察出面调节,调节不成的,施主可要求警察带到警察局进一步调查。但由于民事案件复杂的社会背景和不同地域民风的不同,可能会出现:a)拳头说话,谁有武力谁有话语权,比如我大东北,被打趴下的无条件配合;b)争吵不休,俩人一直吵到流干最后一滴唾沫,比如魔都,最后大家都耽误事,事情得不到解决;c)找居间人调节,这个居间人可以是其他乘客、司机、警察,但结果无非就是一方妥协;4、警察在极端情况下为了破案有权利将嫌疑人带到派出所审问,还可以短暂拘留,这个没什么问题,但没必要全部带去吧,但警察是有“权利”这样做的,究竟做不做,警察来判断,起码应该是“无法自证清白的,带去”;5、关于抓小偷和保护乘客人身权哪个重要的问题,我觉得没有标准答案,可以作为大学辩论赛的辩题。因为这中间有个度的问题:a)施主方面,丢的是手机可能几千块钱还好,如果是丢的是装了50万现金的纸袋,是给老妈看病的手术费,乡亲们砸锅卖铁才凑来的,没找到之前你想不搜查先下车,让不让你下?b)乘客方面:丢的是手机还比较大,好搜,如果是蒂凡尼的2克拉钻戒,搜身可以走,搜到什么程度?翻包还好,异性搜身可不可以?摸到什么程度?…这种问题要根据很多因素综合考虑,只能在执法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判断。
